问题一:什么叫涉法涉诉***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部门执政不公,造成了“有理访”问题的发生。在执法执纪过程中,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徇私情、枉国法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群众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引起的***案件;另一方面是***人思想偏激,引发“无理访”案件的发生。部分***人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漠,他们抓住了***害怕***的心理,助长了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因此,对待有理访,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于法,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最大限度维护***人合法权益。对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要采取相应的办法,组织研究,重点解剖,切实加以解决,不留后患。对待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者,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制止各种违法***和无理缠访行为的发生。
问题二:如何界定涉法涉诉***如何界定涉法涉诉***:涉法涉诉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告状的案件。涉法涉诉***恰恰应该是***部门大力解决的,因为其他途径已经很难解决。这样的案子怎么会不受理?你可以问问他们你的案子应该找谁。
问题三:涉法涉诉是什么意思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主要职责是: 1、接待来访。接待涉法涉诉来访,了解***群众的具体诉求,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组织公、检、法、司政法机关领导接访。 2、交转督办。交办、转办、督办涉法涉诉***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3、评查案件。组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评查,提出权威性的工作意见。 4、带案督导。组织巡回督导组对涉法涉诉***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带案督导。 5、移交稳控。对已终结或者签定息诉罢访承诺书的***人,接谈后通知到中心接返***人,或以政法委的名义发函责成当地党委、***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的教育稳控工作。 6、指导清积。组织指导涉法涉诉***积案清理工作。 7、倒排通报。每月对政法各部门完成联合接访中心交办、转办、责任倒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倒排通报。 8、责任查究。责成政法各部门对新发生的***或有执法过错、执法瑕疵案件进行责任倒查。 9、分析研判。定期分析全区涉法涉诉***形势和特点,为领导决策涉法涉诉***工作提供情况信息和工作建议。
问题四:涉法涉诉***是什么意思关于涉法涉诉***部门不受理
何谓“涉法涉诉”?所谓的涉法涉诉不能以“法院受不受理”为标准,而是以该问题本身的性质来定。
1.某***到科技市场买打印机和电脑,没有按时付款,该问题是不是涉法涉诉?该问题依然是涉法涉诉,***购买电脑行为不是***的职务行为,属于***和科技市场业主间经济纠纷,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2.张某向交警部门申请领取驾照,交警认为张某不具备申领驾照资格,拒绝发放。交警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许可,张某对交警的行为不服应当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该问题属于涉法涉诉。类似情况,规划部门给某开发商颁发了规划许可证,允许开发企业在自己楼前建20层楼房,业主认为遮挡阳光,如业主对开发企业建20层楼房有异议,应当向规划部门咨询,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该问题属于涉法涉诉。
3.有来访人认为,我的事情可以到法院也可以到***,我可以自由选择,我想去哪里去哪里,法院打官司太麻烦又花钱,不相信法院,我“***不信法”。***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的,***部门不受理”,对“已经”到法院起诉的来访人基本可以理解,但对于“应当”通过诉讼还存在误区,理解上有偏差,认为只要没去法院我就可以来***。有类似想法的人非常多,这是一个误区。到哪个部门反映问题,是由事情性质决定的,而不是个人自己自由选择的。如果来访人执意要求***部门解决,最终不但解决不了,还可能因为时间长过了诉讼时效,错过了到法院的机会,或者因证据灭失承担败诉的后果。
4.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受理,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对于法院不受理不服,认为法院该立案而不立案,应该到法院***、检察院和人大等部门反映。
5.有***人认为,对于“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和复议解决的问题,法院等部门因过了诉讼时效,证据不足、被告不明确等原因不立案,是不是都由***部门受理?
法院立案不立案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两回事,不能以法院是否立案定性该问题是不是涉法涉诉。是不是涉法涉诉,由事情的性质决定,由国家的法律决定,而不是以法院等部门立案不立案决定。例如张某欠王某500元钱,5年没向张某索要,起诉到法院,法院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虽然法院不受理,但该问题依然属“涉法涉诉”。
6.有的来访人认为所有事情都由***部门大包大揽,要求一条龙服务,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任何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能权限,只能在自己职能范围内办理来访事项。例如有来访人反映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态度恶劣,将来访人打伤,村委不给审批宅基地一系列问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应该到纪委检察院反映,将来访人打伤应该到公安报案,仅仅村委不给宅基地问题可以到街道***部门反映,其他问题应到对应部门反映。
问题五:什么叫涉法涉诉***因为执法不公、执行不力、判决显失公平而又法律程序救济不力所引起的***事件或纠纷,则是涉法涉诉***。
问题六:涉法涉诉中涉诉指的是什么涉法涉诉只是通常说法,意思是指政法机关,包括公、检、法三家
问题七:什么是涉法涉诉***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部门执政不公,造成了“有理访”问题的发生。在执法执纪过程中,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徇私情、枉国法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群众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引起的***案件;
另一方面是***人思想偏激,引发“无理访”案件的发生。部分***人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漠,他们抓住了***害怕***的心理,助长了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
因此,对待有理访,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于法,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最大限度维护***人合法权益。对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要采取相应的办法,组织研究,重点解剖,切实加以解决,不留后患。对待无理取闹、无理缠访和煽动、闹事***者,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制止各种违法***和无理缠访行为的发生。
问题八:什么是涉法涉诉非正常***行为涉法涉诉是指事件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比如合同、民事纠纷、侵权赔偿之类的,这些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且法院审判设置了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完全可以解决的。同时,法律也规定法院的独立审判不受任何组织、单位、社会和个人的干涉,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是找***、党委来对这种涉法涉诉进行干涉,实际上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践踏,是***违法,但***怎么可能去做,如果做了,可以起诉***干涉司法公正,所以称之为非正常***行为。
纵观大部分***问题,应该说都有正常渠道寻求解决。***只是所有正常途径之外的兜底渠道,但是按照***条例的规定,***也仅仅是一个福口,并无直接处理问题的权力。
问题九:什么是涉法涉诉***案件?它是指当事人对民事诉讼、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告状的案件。
问题十:什么叫涉法涉诉***终结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
1、实行诉讼与***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事项从普通***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立涉法涉诉***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4、建立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5、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1、案件数量逐年增加,飙升速度迅猛;2、纠纷类型多样化,但所涉行业、企业类型相对集中。3、诉讼主体向多样化发展,且代理人在案件中影响力不断增大。4、群体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负面影响不断扩大。5、现行法律体制并不完善,法院审判难度加大。
例如《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从新法实施前后的具体数据分析,2008年一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2件,2007年受理75件,同比增幅为196%。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增加,在整个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高,2008年为21.5%,2007年9.5%,上升了12%。上述数据足以说明,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民事案件中举足轻重的案件类型。从2008年涉案的具体纠纷类型来看,追讨加班工资是占据比例最高的类型,占到44.1%。其次为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辞退纠纷等。
上述案件类型的分布情况也集中反映出唐山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经济构成多以加工制造、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的私营企业为主的行业特性。首先是涉诉劳动者的构成出现显著变化,不仅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逐年增大,一些涉及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其次,从涉诉劳动者的来源来看,外来打工人员作为劳动者一方当事人的居多,本地员工相对较少。
再者,劳动者一方请代理人的居多,其中正式律师居多,公民代理也占到一定比例。从案件审理中了解的情况来看,由于多数劳动者法律知识缺乏,对代理人的依赖性相当强,致使代理人对案件的影响力普遍增大。这种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群体性纠纷大幅增加,一个企业中的数十名劳动者结团起诉用人单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年共受理了5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涉案劳动者102人。而去年仅受理了1批,涉案劳动者6人。
此类案件多以追索劳动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为主,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且与劳动者切身利益联系紧密,劳资双方往往对抗激烈,矛盾尖锐,极易发生劳动者到当地党委、政府上访,到企业内闹事、哄抢等极端情况,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综上所述,首先争议案件的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尤其是群体性的案件数量。其次是案件的类型多种多样,并且代理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不断增大。最后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导致现在劳动法律制度跟不上时代,法院审判案件的难度加大。